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食品与生化工程系校内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3-09-24 点击数:

为加强校内实训教学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提高实训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内实训教学的目的

实训教学是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使学生了解、接触生产实际,获得本专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初步的实际知识;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学会合作,获得组织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增强学生劳动观念、群众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品质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二条  校内实训教学的主要任务

校内实训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的课程,分为实践性实训和专业综合实训。其中实践性实训不少于4周,原则上每学期一周(根据我系的教学特点,将第12学期的劳动课纳入校内实训进行管理)。专业综合实训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

第三条  校内实训教学的管理

1.实训课由实训车间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协助管理。

2.辅导员(班主任)需根据学期校历安排,于实训周前一周的周五前完成实训工作安排,对学生进行分组、强调实训安全和纪律等内容,使学生明确实训的目的和意义,端正实训态度。

3.实训车间指导教师应在每个班级实训前集中讲解实训的内容、要求、计划、考核等,使学生明确实训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4.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密切注意学生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应制定确保学生安全的应急措施,安全顺利地完成实习任务。

5.实训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实训过程进行全程化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评价、记录每个学生的实训成绩。

第四条  校内实训教学的成绩评定与管理

1校内实训考核的内容主要出勤情况、实践态度、实际操作、实训安全等几个方面(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1《食品加工实训成绩考核办法》)

2.学生每顺利完成一次校内实训记录一次成绩,第五学期对其在校期间完成的实训成绩进行汇总,并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实训考核表见附件2食品与生化工程系学生实训考核表》)。

3.实训课成绩分为两份,一份由实验室留存,一份于实训结束后交系办,由教学干事统一管理,作为第五学期开设课程之一记录总成绩。

4.实训课的个人成绩与个人评优挂钩,班级总评成绩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五条  学生实训要求

1.按实训大纲、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任务,向实训指导教师学习,做好实训笔记,按时完成实训思考题或作业,并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训日记和实训报告。

2.尊重实训教师的指导,虚心向他们学习,应积极主动与教师沟通,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3.严格遵守学校和实训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4.实训期间请假必须经过系主要领导批准。

5.无故旷课超过6课时,按停止实训处理,实训成绩以零分计。

6.实训期间严禁学生接听手机、玩游戏、聊QQ等影响教学的活动。

7.爱护实训设备,注意保持实训场所卫生。

8.讲究个人卫生,卫生标准按《食品加工实训中心管理规定》(见附件3)执行。

 

 

食品与生化工程系  

O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版权所有:烟台职业学院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2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