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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10-06-11 点击数: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3〕1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2003年开始在各系部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为了更好地落实这项工作,特制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以课程建设为中心,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课堂教学为突破口,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建立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精品课程建设目标是:力争用5年时间,分期分批建成16门院级精品课程,力争达到2门省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逐步构建院、省、国家级精品课程体系,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院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建设标准

精品课程建设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做到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严要求,体现教学手段的先进性、教学方法的科学性、教学内容的现代性和学科建设的示范性。

1、一流教师队伍

要建立一支知识、年龄、职称结构合理以及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专任教师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所占比例要达到35%以上,讲师所占比例要达到35%以上;

(2)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要达到20%以上;

(3)40岁以下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含研究生课程班、硕士生、博士生、国内外访问学者等)人数占本课程专任教师人数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

(4)参加院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和省级以上统编教材的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以上或近三年人均发表论文2篇以上。

2、一流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体现现代教育理念,能满足学生自主化学习、个性化学习的需求,能够充分反映职业教育的最新成果,并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以岗位目标逆推法、模块化、多证制设计教学计划;基本原则要科学、合理,具有时代性。

(2)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前沿性、启迪性和适用性;要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要明确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要充分体现教学计划对课程实践教学和技能培养的要求,具体落实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内容、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

(3)教案。教案结构要科学、合理,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书写要认真、规范。

3、一流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要具有灵活性、实用性、适应性,根据具体课程内容和学生实际,创建新颖、活泼、具体的双向互动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发挥每个学生的才智,教学效果显著,符合职业教育要求。

4、一流教材

要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比较完备的精品教材。如教育部统编的,或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对具有地方、岗位、职业特色的主讲教师自编教材,经我院教材委员会同意后可优先使用。要有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

5、一流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体系要科学化、规范化。具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1)教案、教学日志、教学总结、教学管理制度等资料文件要齐全,管理要科学、规范。

(2)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有周密的计划、详细的记录,成效显著。

(3)教学改革工作要有明确的规划和得力的措施,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

(4)课堂教学要高标准、严要求,每个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均要达到良好以上水平;要根据教学需要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效果良好。

(5)成绩考核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要采用科学实用的题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试题信度、效度和区分度要高,体现职业教育教学的特点。

四、申报条件

1、院级精品课程应是高职各个专业所有课程;

2、课程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3、院级重点、示范专业课程优先考虑;

4、课程主讲教师要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要在网上提供不少于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5、具备网上开放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网络课件资源,并能供全院师生共享。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

院级精品课程要在各系部每学年课程建设质量的优质课程中评选产生,获得院级精品课程者由我院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获得省级精品课程者再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省、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及评选办法等有关事宜详见教高〔2003〕1号文件和鲁教高字〔2003〕10号文件。

2、申报材料

申报院级精品课程需要填写《烟台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申报书》,申报书一式3份,一份留存系、部,另外两份与综合说明材料1份一同上报教务处。

3、申报时间

院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31日,各系、部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至教务处。逾期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选办法

为了保障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院长、教务处处长及专家组成。

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工作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实地考察和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的方式,评出院级精品课程;经院办公会批准后并向全院公布。

七、精品课程建设的管理

1、精品课程原则上每年规划申报一次,经评选后列入规划建设的精品课程,学院拨给系部适当的精品课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是:院级精品课程每门1万元。建设基金主要用于本专业课程师资培养、教学资料购置和其他教学用途。

2、学院对精品课程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质量明显下降或发生教学事故,则取消其精品课程资格。

3、由教务处和系部课程负责人保证精品课程在学院网站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

各系部要按照以上实施意见要求,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要不断地对院级重点、示范专业课程进行探索、改革,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教育教学水平,把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教学工作抓紧抓好,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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