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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院首届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01 点击数:

 

各系部: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3号)精神,全面推动我院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提升,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为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打基础、做准备,学院决定举办首届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4年5月1日-5月30日。
二、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语文类课程组、电子信息专业大类组、轻纺食品专业大类组、文化教育专业大类组。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为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和全部专业。
3.网络课程比赛。
参赛内容为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和全部专业。
三、赛项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与教学效果。
(1)参赛作品应在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不超过45分钟。
(3)参赛教师应选用全国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平台中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大赛专用平台尚未覆盖的资源,参赛教师可自行选取或制作,资源须保证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此赛项为个人赛,不接受团体报名。
3.网络课程比赛。
本赛项考察教师在学习环境网络化、学习资源数字化、学习方式多样化条件下,设计、制作网络课程的能力。
(1)参赛作品应体现学习过程管理的特点,满足网络条件下随时随地自主学习的需求,推动课程内涵建设,促进教学模式改革。
(2)参赛作品应针对一门课程进行开发,已经用于教学实践并在公共网络开放共享的网络课程。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的网络课程,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方参与,以团体名义报名的,须由职业院校在职教师为第一完成人,企业人员可作为团队成员,成员不超过5人。
四、比赛内容
1.参赛内容为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演讲与口才等课程教学内容的,可参加高职组信息化教学设计赛项语文类课程组比赛。
2.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已发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进行制作和设计。
五、比赛办法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参赛教师使用全国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软件,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经网络初评入围决赛的参赛教师,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进行不超过45分钟的实际课堂教学,录制成视频。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内容一致,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视频应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视频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不允许另行剪辑。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要求另行通知。
3.网络课程比赛。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者向教务处大赛科提供网络课程的网址和有关材料,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网络评审。
六、参赛办法及要求
1.系部选拔赛
各系部于2014年5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选拔赛。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选拔赛。
2.学院决赛
以系部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参赛教师须经各系部选拔产生。各系部于5月17日前将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和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3)报教务处技能大赛管理科,5月20日前统一将参赛材料送教务处技能大赛管理科(具体为: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报送教案5份、说课稿5份、讲解视频光盘1份;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报送课堂教学视频1份;网络课程比赛,报送网络课程电子材料,包括网络课程比赛建设课程网站所需的材料、技术参数文档及安装说明和参赛作品介绍电子版,上传至学校网站,并提交网址。)。
3.决赛名额分配
决赛阶段以系部为单位参加比赛。决赛名额分配如下:(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基础部、信息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艺术设计系、食品与生化工程系、对外经济贸易系每单位2个;(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每单位2个;(3)网络课程比赛,每单位1个。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设一等奖 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2.信息化课堂教学展示比赛, 设一等奖 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
3.网络课程比赛, 设一等奖 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4.将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励,并从一等奖作品中选拔推荐参加省级大赛。对参加省赛、国赛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及教学工作量补贴。
5.获奖分别享受院级、省级、国家级教学单项奖待遇。并依据学院《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八、其他
1.本次比赛各系部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实施。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支持教师参赛,在时间、经费、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2.大赛录制讲解视频专用软件和使用教程可以到在全国大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或www.nvic.com.cn)下载。
3.决赛阶段聘请部分校外专家担任评委。
4.要正确理解“信息化教学”的涵义,避免与“教学信息化”相混淆。教师可以到在全国大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或www.nvic.com.cn)“赛事视频”栏目学习观摩国赛获奖作品。
5.参赛作品要精细,所采用的信息化教学手段要贴近现在的潮流。要严格按照大赛评分标准的要求设计作品,在多媒体、网络化、交互性、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多下功夫。根据往年省赛情况,参加比赛作品的教学资源容量、信息量应该足够大。
6.要正确理解“原创性“的涵义。原创指的是创作或发明出全新的作品,而不是由复制改编剽窃模仿抄袭、二次创作,或系列作的衍生作品。原创作品并不必须自己亲自动手,可以是来自作者的灵感、思路、思想,由专业高手(学生、企业专家)完成作品的制作。
 
联系人:教务处大赛科 唐永红 6927158。
 
附件:1.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
2.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
3.信息化教学大赛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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