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激励我系品学兼优学生更加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按照烟台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学院关于2012-2013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进行认真评定,现将评审过程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烟台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烟台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烟台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有关规定。
2.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二、评审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
2、指标分配:按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要求,我系专门召开党总支会议,在2012-2013学年困难认定的学生中按照上级分配的指标进行认真讨论并分配了各班评定名额。
3、班级评议: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召开班会传达上级的有关规定,让每个学生都了解评选的条件及范围;各班成立了由班委会和非困难生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困难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4、教师评议:我系10月15日上午召开学生科党支部会议,针对各班学生评审小组提出的国家奖、助学金的候选人名单,由所在班级辅导员汇报候选人家庭情况及个人表现情况,共同讨论确定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初选名单。
5、评审小组审议:我系按照相关要求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系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的领导林强、学生科长刘胜以及各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对各班评选出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
6、系内公示:所有评选出的学生名单于10月17日在系内进行公示5天,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公示期间内无任何学生有异议。
7、系党总支会审议通过:10月25日我系召开党总支会议,通报了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情况,全票通过了获奖名单。
四、评审结果
我系在2012-2013学年奖助学金评选中共评定出: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1人,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22人,获国家助学金学生85人。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