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热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做好本次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按照《烟台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择优组织评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
二、2010年度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学年度学院奖学金的评定。
三、要认真核算并填写《各系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分配汇总表》(见附件),并于3月23日前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团委)信箱,学生处(团委)进行审核后,组织发放。
四、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获奖学生,并在系(院)内公示3—5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全院进行通报。
学生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