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我院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4月2日(周六)正常上班,按照4月4日(第五周周一)课程表上课。
放假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假期值班工作,强化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告。院办、各系(院)、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及教育技术中心要认真履行好值班职责。学生处、各系(院)负责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留校学生的管理,保卫处继续加强夜间值班,强化消防管理,确保校园安全,总务处重点抓好生产安全,确保不出现饮食卫生等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畅通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确保上传下达渠道畅通。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严格执行学院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重大情况时要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