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 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 (鲁高工委[2011] 18号)文件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全省高校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开展此次捐赠活动是为生活特困学生、因病因故致贫的教职工及社会困难群体奉献爱心,积极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文明校园建设贡献力量,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山东重要举措。为认真组织好此次捐赠活动,根据学院党委研究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在职教职工原则上都要捐,离退休人员自愿。
二、捐赠形式
个人捐赠一天的工资(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补贴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捐款额详见 “慈心一日捐”表(附后,该表由财务处提供)。
捐款人员名单和人数以现在在本单位、部门工作的人员为准。
三、捐赠时间
各单位、部门将捐赠款统一收齐后,于2011年4月26日前交至学院财务处,并将“慈心一日捐”捐赠款名单汇总表(附后)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工会信箱。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捐赠名单将在全院进行公示。
院工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