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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优质课程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0-06-11 点击数: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课程建设和改革,推进教育创新,优化课程建设,加大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力度,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就院级优质课程评选,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质课程的评选范围

优质课程的评选范围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二、优质课程评选基本条件

1.课程必须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有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课程组有三位以上教师,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讲授该课程3个轮次以上。

3.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进程表)、教案、教材、习题、试题(卷)库及相关教学文件资料必须齐全。

4.本课程授课教师无教学事故。

三、优质课程评选标准

(一)教学队伍

1.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水平较高,教学能力强;能用现代教育思想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2.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较合理;高级职称教师占课程组教师总数的20%以上;80%的主讲教师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占课程组教师总数的20%以上;对中青年教师培养有切实可行的培养规划和措施,并取得明显实效。

3.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教研活动推动了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受过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和教学表彰;发表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

(二)教学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2.教学内容新颖,信息量大;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能把教改教研成果或学科发展新成果引入教学;能合理处理课程内容的基础性与先进性的关系以及本课程与相关课程内容的关系。

3.教学内容体现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4.合理设计各类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成效明显。

(三)教学条件

1.选用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或有高水平的自编教材;为学生自主学习指定了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需要。

2. 建立稳定的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环境和设备能满足教学要求;实验人员配备齐全,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实验开出率高;部分实验实行开放式教学,效果良好。

3.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并能经常更新;具备运行机制良好的硬件环境;选编、制作了系列软件资源,能满足本课程的教学需要。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能运用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开展课堂师生交流互动,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积极思考等方面成效明显。

2.重视试题(卷)库建设,命题科学,阅卷严格,试卷分析认真。

3.能根据本课程特点,恰当选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传统教学手段,效果良好。

(五)教学效果

1.校内外专家、同行教师和后续课教师对本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2. 学生评价材料真实可靠,评价结果良好。

3. 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师生互动,学生参与教学程度高,课堂气氛活跃;各层次学生均学有所得,教学实效高。

(六)课程特色

形成了本课程教学特色,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全校教学中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四、优质课程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申报优质课程材料包括《烟台职业学院优质课程申报书》、自评报告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等。

2.各系部(院)组织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向学院推荐。

3.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系部(院)推荐的优质课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评审通过的优质课程公示一周,无异议报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正式公布。

五、优质课程奖励办法

学院对评出的优质课程,颁发《优质课程》证书,并作为评选精品课程、优秀教师、晋升职称的依据之一。

六、其他

1.优质课程每二年评选一次,二年后复检,实行滚动式评选。

2.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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