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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药食同源植物资源的调查研究》是2006年山东省教育厅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自筹经费)J06K64。本项目自2006年12月开题研究,2008年12月完成。
烟台药食同源植物资源为烟台自然野生的、具有食用和药用保健价值的水生、陆生植物。本研究采用野外调查、资料研究和部分植物种类的分析研究。
本项研究性能指标包括:1、药食同源植物种类指标。2、药食同源植物的食用营养价值指标,包括常规营养指标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及稀有元素的指标如碘、硒等微量元素。3、药食同源植物的药用保健价值指标如对高血压、肿瘤、免疫力低下等常见疾病的预防治疗和保健作用。
本研究从药食同源的方向对区域内的植物资源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开辟了植物资源研究的新方向,为开发利用植物的食用和药用保健价值提供了资料,对进一步开发和驯化野生的药食同源植物奠定基础。通过本项研究,从烟台区域内的野生植物资源中筛选确定97中药食同源植物,其中藻类植物10种;菌类植物14种;蕨类植物1种;被子植物71种。其中极具开发价值的种类有20多种。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植物种类进行研究推广,可以为蔬菜种类提供新的来源,在烟台乃至全国农村一些山区低产农田进行药食同源植物的栽培,具有广阔的国内外市场。
本项研究对烟台区域内的植物种类进行了野外调查和资料研究。国外关于药食同源植物资源的调查研究没有报道,国内关于此类研究近限于野菜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但从药食同源的角度对植物资源进行调查研究尚属首次。因此,本研究在此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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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食同源植物种类繁多,资源丰富,分布广泛。从古代开始,我国人民就有食用药食同源植物的习惯。近年来,药食同源植物倍受广大消费者青睐,其产品正在走俏国内外市场。随着药食同源植物营养和药用功效成分不断得到分析和证实,人们通过食用药食同源植物来达到增进健康、预防疾病将成为世界性饮食理念和趋势。在我国,药食同源植物的研究刚刚起步,该项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一)提供新的膳食蔬菜种类,丰富蔬菜品种。在现有蔬菜品种中,多数蔬菜只是从营养方面去选择和种植的,有些蔬菜的种植只是基于传统的种植习惯其营养价值并不高。从药食同源的角度驯化和培育既有营养价值又有药用功效的蔬菜新品种,必将达到改善人们膳食结构,增进健康、预防疾病的作用。
(二)改变农村产业结构和种植模式,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对一些极具开发利用价值的药食同源植物,通过引种、驯化栽培试验,进行大规模种植。特别在一些山区种植药食同源植物,能够较好地利用贫瘠的土地资源,改变山区农村传统产业结构和种植模式,扩大农民增收途径在,提高收入水平。
(三)进行规模种植和加工,形成产业链。一些山区大规模种植加工药食同源植物,形成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扩大蔬菜加工出口,拓展国外市场。
(四)为功能性食品研究和生产提供功能性成分。将极具开发价值药食同源植物的营养和药用功效成分应用于功能性食品生产和新药物开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一)药食同源植物育种与栽培。 将极具开发利用价值的药食同源植物在野生条件下采集其繁殖器官或种子,进行田间育苗和栽培,从中选育种类的种子进行品种选育试验,培育出药食同源植物新品种。建立种子生产基地,在农村进行推广种植。
(二)建立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药食同源植物产业链。建立药食同源植物种子繁育基地和种植技术推广中心,向农民提供种子来源,传授种植技术,指导大规模种植。同时,在生产地建立加工基地,进行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三)成立药食同源植物研究与开发中心,对极具开发利用价值的种类开展营养成分和药用成分的研究、分析和提取工作,开发新的营养和药用成分,为功能性食品和医药生产提供原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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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药食同源植物资源的调查研究”研究报告》,“烟台药食同源植物资源的调查研究”课题组
2、《“烟台药食同源植物资源的调查研究”查新报告》,200805350517。烟台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3、《烟台药食同源植物资源调查初报》,烟台职业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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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对该研究项目提供的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进行了审查,得出如下结论:
1. 该研究项目是 一项资源性的调查研究项目,研究方案设计合理,研究方法正确,研究指标明确、内容系统完整,符合资源性调查研究规范和要求。
2. 该研究项目确立的药食同源植物种类,科学正确,可以认定为药食同源植物。
3. 该研究项目确定的药食同源植物,其对人体均有不同程度的保健和治疗作用,符合中医饮食理念和中医保健理论,这些药食同源植物的药用功效已得到验证。
4. 该研究项目确定的药食同源植物,食用具有营养价值,是传统的可食用的野生植物,其在民间早有食用习惯,在医学上已证明其食用对人体无害。
5. 该研究项目确定的药食同源植物,特别是某些极具开发利用价值的种类,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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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由山东省教育厅委托烟台职业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烟台职业学院承担的“烟台药食同源植物资源的调查研究”项目通过函审的方式进行了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核该项目的研究报告和技术资料,分析和研究了7位专家函审意见,经过认真讨论评议鉴定意见如下:
1、该项目提供的研究报告和技术资料完整齐全、数据准确,符合鉴定的要求。
2、研究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研究方法正确,研究内容完整系统,研究指标准确典型,达到课题鉴定的要求。
3、本研究从药食同源的角度对区域内的植物资源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开辟了植物资源研究的新方向,为开发利用植物的食用和药用保健价值提供了资料,对进一步开发和驯化野生的药食同源植物奠定基础。.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植物种类进行研究推广,可以为蔬菜种类提供新的来源,在烟台乃至全国农村一些山区低产农田进行药食同源植物的栽培,具有广阔的国内外市场。
4、本项研究从药食同源的角度对植物资源进行调查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应用价值和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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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完成单位序号超过8个可加附页。其顺序必须与鉴定证书封面上的顺序完全一样。
2. 完成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化,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并填入完成和名称的第一栏中。其下属机构名称则填入第二栏中。
3. 所在省市代码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写。
4. 详细通信地址要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街道和门牌号码。
5. 隶属省部是指本单位和行政关系隶属于哪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主管。并将其名称填入表中。如果本单位有地方∕部门双
6. 单位属性是指本单位在 1. 独立科研机构 2. 大专院校 3. 工矿企业 4. 集体或个体企业 5. 其他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栏中选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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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农、林、牧、渔、水利02-工业03-地质普查和勘探业04-建筑业05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 06-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和仓储业07-房地
产、公用事业居民和咨询服务业08-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09-教育、
文化、艺术、广播和电视业10-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1-金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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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应用未应用原因A-无接产单位B-缺乏资金C-技术不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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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本证书规格一律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或铅印,字体为4号字。
本证书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内容、增减证书中栏目。
2.编号:指组织鉴定单位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按年度组织鉴定的顺序编号。(如国家科委1994年组织鉴定项目编号为国科鉴字[1994]×××号)。
3.成果名称:申请鉴定时经组织鉴定单位审查同意使用的成果名称。
4.成果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按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顺序排列(与《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中成果完成单位排列一致)。
6.鉴定形式:指该项成果鉴定所采用的鉴定菜式,即检测鉴定、函审鉴定或会议鉴定。
(1)任务来源:计划项目应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计划外的应说明是横向或自选项目。
(3)性能指标(写明合同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际达到的性能指标)。
(7)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10.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目录:指按照规定申请鉴定单位必须递交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1.测试报告:指采用会议鉴定形式时,根据需要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的专家测试组到现场进行测试结果的报告。
12.鉴定意见:会议鉴定是鉴定委员会形成的鉴定意见;函审鉴定是函审专家组正副组长根据函审专家函意见汇总形成的意见;检测鉴定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论”(含必要时聘请3至5名专家提出的综合评价意见)。
13.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填写内容与《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中的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相同。
14.鉴定专家名单:采用会议鉴定时,由参加鉴定会的专家亲自填写;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根据函审专家填写的《科技成果函审表》中有关内容填写;采用检测管理地,由组织鉴定单位根据专家在《检测鉴定检测报告》中的“专家评价意见”填写。
15.主持鉴定单位意见:由受组织鉴定单位委托,具体主持该项成果鉴定工作的单位填写,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16.组织鉴定单位意见:由负责该项成果鉴定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和经授权的组织鉴定单位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
17.科技成果登记表:本表仅适用于以鉴定方式评价的科技成果。
(1)登记号(封面)指省、部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根据省、部级重大科技成果登记的条件,确认该项成果满足登记条件后,按年度登记成果的顺序编号,由省、部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填写。
(2)批准日期(封面):指批准该项成果登记的日期,由省、部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填写。
(3)科技成果名称:必须填写科技成果的全称,并且要与封面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研究起始时间: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5)研究终止时间:是指该成果最终完成的时间,并以评价完成日为准。
(6)第一完成单位:是指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第一承担单位,应与封面的第一个单位相同。
(7)隶属省部:指第一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属于哪个地方或部门,如果本单位有双重隶属关系,请按本单位主要的隶属关系填写。隶属省部的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代码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机构名称与代码”填写。
(8)所在地区: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代码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与代码”填写。
(9)单位属性: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在1.独立科研机构 2.大专院校 3.工矿企业 4.集体个体 5.基他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括号中选填相应的数字即可。
(11)通信地址: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12)组织鉴定单位名称:是指对该成果组织鉴定的单位,组织鉴定单位如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名称之间用“、”分开,如超过20个汉字可用通用的简称。
(13)成果有无密级:是指该项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确定是否有密级。并在括号内选填0或1即可。
(14)密级:是指该项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而确定的密级。该项目如无密级此栏可不填,如有密级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15)成果水平:是指该项成果达到的整体技术水平,以评价结论为准,并在括号内选填1.2.3.4.即可。
(16)任务来源:是指该项目隶属于哪个计划,请在括号中选填1.2.3.即可。
(17)成果应用行业:是指该项成果应用的行业。请在括号内选填与应用行业相对应的一个两位数即可。
(18)应用情况:是指该项成果是否已应用,已应用的在括号内填入数字1.未应用的请根据具体民政部在括号内选填A.B.C.D.E.即可。
(19)转让范围: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20)科研投资:是指该项成果研究开发过程中的投资金额,分为国家投资,地方、部门投资,以及其他单位投资三种。
(21)应用投资:是指为应用该项成果投入的资金,分为国家投资,地方和部门投资,以及其也单位投资三项。已应用的该项成果需填写本栏目。
(22)本年度经济效益:已应用的该项成果需填写本栏目,并只计算本年度的新增产值、新增利税和其中创收外汇的情况。
18.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证书所有栏目审查无误后,方可加盖“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鉴定证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