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系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烟台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有关要求,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学生科负责,每学期第19周进行一次。班主任、辅导员学年考核,其结果作为对其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大三的班主任只参与学年中的上半学期的考核。
二、班主任、辅导员的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考核最终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由三部分组成: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占50%)、学生管理部门考核(占20%)、学生民主评议(占30%)。
四、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具体程序及要求:
1、班主任、辅导员每学期要撰写工作总结一次,分别报送本系部学生科一份。
2、学生按表分项打分后,分别去掉两个最高、最低分后计算每班平均分,由班委会、团支部签名后报送系学生科。每班参与打分人数不少于20人,同时应注意一般学生、学生干部分别所占的比例。所带的班级如果为2个以上,还要进行最后的平均。
3、学生管理部门对班主任、辅导员考核打分前,应重点对辅导员一学期以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
4、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为学期末学生管理部门统计的各班级的量化考核平均分。所带的班级如果为2个以上,还要进行最后的平均。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包括卫生、纪律、文体活动、学习等多方面。具体的标准参见《食品与生化工程系学生量化考核标准》。
5、最后的得分公式:总分=学生的平均分*30%+学院领导的平均分*20%+班级量化考核平均分*50%。
6、考核的分数作为年底评选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的唯一依据和年底班主任考核奖励的发放依据。
五、学生科负责辅导员考核材料的存档,并将学期辅导员考核结果统计备案。考核优秀者,每年评定学院优秀班主任、确定年终考核优秀人员时将优先考虑;考核合格者,系部要对其谈话,帮助找出工作中不足,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辅导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