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报名的学生登录征兵报名系统,必须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院学生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学院财务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学生通过征兵体检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至学生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