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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6-12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
  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限报5项。为提高获奖率,我院将重点推荐在某一个研究方向上发表的系列论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已结题的获得“A”或“优秀”的课题。具体申报范围、要求、材料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院教学与科研人员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参评成果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鉴定的科研成果;2013年以前取得的自然科学类应用成果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者也可申报,但须附应用单位的应用证明(加盖财务章)及相关材料。
(三)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报。
(四)知识产权存有争议的成果、已获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均不可申报。
(五)本成果奖不授予非中国公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论文必须在核心学术性期刊(增刊与专辑除外)以上发表,自然科学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人文社科类外文成果应附中文翻译稿;申报著作必须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学术性,外文著作应附章节和主要内容中文翻译稿。
(二)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在第一署名人出具委托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也可由第二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填报时成果署名顺序不变。
(三)成果署名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四)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一律整体申报,不受理其中的单卷或单篇成果。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三、申报材料
(一)评审书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填写《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或《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一式3份。(有关表格可从省教育厅科研处网站(http://kyc.sdpec.edu.cn/)下载。评审书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所有附件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封面)。
(二)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1份)。
2、应用证明(原件1份)。
 
  3、自然科学类成果检索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论文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原件,受理当日审核后即退还,论文原件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5、著作原件。
6、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汇总表
在报送评审书和成果材料的同时,要填报《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自然科学)》(见省教育厅科研处通知中的附件3)或《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人文社科)》(见省教育厅科研处通知中的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yyky6699@163.com(同时准备备份U盘备用)。
(四)涉密级科研成果申报材料按保密规定报送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6月18、19日(周三、四)两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楼628)。
    话:6927722
联 系 人:程老师。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评审不收评审费。
 
 
 
 
 
 
 
 
 
 
 
 
 
 
 
 
 
 
 
 
 
 
 
 
 
 
 
 
 
 
 
附件1:
2014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划分
人文社科类
 
哲学
法学
社会学
文学
历史学
经济学
管理学
教育学
艺术学
体育学
图书情报学
自然科学类
 
材料工程
机械工程
地学
土木建筑
化学化工
医学
生物学
农学
数学
物理学
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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