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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 ——谈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体系

作者: 时间:2016-03-29 点击数: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

——谈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体系

湖南省委讲师团首席专家 王征国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并提出了“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问题,这引起了理论界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那么,如何揭示建设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必要前提?如何把握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内在结构?如何形成有利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下面我来予以回答。

一、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前提

优秀传统文化是指在文明演化中所沉淀的反映民族精神内涵和文化风貌特征的并对民族历史起积极作用,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称。优秀传统文化既有历史的传承性,也有创新的前提性。把握建设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必要前提意义重大。我们必须以礼敬自豪的态度对待中华传统文化,从历史传承与现实价值相结合的维度,传播和保护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以兼容并包的博大胸怀吸收和借鉴全世界的一切文明成果。

以素质教育的载体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素质教育”一词的最早表述是“有教无类”、“修身养性”。意思是不论对哪一类人都给以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本然之性。用现代语言表达方式,就是教育以提高全民族基本素质为宗旨。但遗憾的是,人们往往只是把基础教育看作是读书识字、谋生求职的阶梯,“应试教育”一直是其主渠道,且长盛不衰。纠正这种偏离,就要恢复“有教无类” 、“修身养性”的初衷,让“素质教育”重归王位,使全民教育、终身教育成为社会共识和传承载体。素质教育的重点在做好中小学生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各学科课程都要结合学科特点融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设置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适当增加传统经典范文、诗词的比重,在全国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典籍诵读活动;素质教育并非终止于儿童期和青年期,它应伴随人的一生而持续地进行,它应借助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与机制,把提高素质作为对全社会每个人的永恒要求。“素质教育” 既包括文化学术方面的,也包括思想政治、道德情操方面的。在瀚如烟海的历史知识中,含有丰富的素质教育资料。在文化学术方面,中国漫长历史上世家名门可谓屡见不鲜。如东汉著名史学世家班氏(班彪、班固、班昭)家族,宋代著名文学世家苏氏(苏洵、苏东坡、苏辙)家族,明清之际的学术世家万氏(万泰、万斯同、万经)家族,清代朴学世家王氏(王安国、王念孙、王引之)家族等等,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它们在中国古代辉煌的文化学术史上闪耀着别样的光辉,成为引人注目的文化风景。清末民国以来的学术文化,经历着学术传承模式、学人品格、学术视野以及人生、社会和学术价值观念的一系列嬗变,文化名门世家更以一种独特的视野揭示了一种多种文化素质交织的文化现象。如梁启超家族、俞平伯家族、陈寅恪家族等在复杂的社会政治环境之下,仍薪火不绝,令人深思。在思想政治方面,屈原“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爱国爱民,忧国忧民的思想情感溢于言表,“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一深沉而高亢的千古绝唱,成为后世众多仁人志士激励自己不屈不挠、顽强奋斗的座右铭。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诗句,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呐喊,李清照“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迈诗句,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奋斗不止,拼搏不息。在道德情操方面,古人的警句、格言、家训比比皆是(“修身齐家”),至今广为流传的荀况之《劝学》、颜之推之《颜氏家训》、周敦颐之《爱莲说》、孔融之《临终诗》等“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理想人格追求,亦是进行思想品德、情操教育的最佳教材。“素质教育”又以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对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将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要推动民族文化的丰厚资源与现代数字、网络技术结合,在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远程教育和数字娱乐产品中融入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使高新技术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

以知识产权的规则保护中华文化瑰宝。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传承和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物质形态的有形文化遗产,如文物、典籍等,也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说、传统艺术、民俗活动、节庆礼仪、民间工艺等。这些文化遗产刻录着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是民族悠久历史的稀世物证,是文化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和走向未来的文化根基。我们要以知识产权的规则来保护中华文化瑰宝。继续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采取有力措施抢救濒危文物古迹,重视重要革命文物的收集和革命历史遗迹的保护,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制度,切实做好基本建设中抢救性文物保护和考古挖掘工作;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专门资助办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编制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图谱,加强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少数民族史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纳入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有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积极实践。比如上“国遗”的项目是否可以自动转化为地理标志或保护商标;或者,由国家有关部门出面牵头,由有关行业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专利进行注册保护,以免遭抢注。近年来,优秀传统文化被抢注的事件屡屡发生,最后不得不以高价回购文化遗产商标,这为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敲响了警钟。

以兼容并包的胸怀吸收世界文明成果。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是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华民族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博大胸怀,因兼容并包而丰富多彩,因博采众长而永葆活力,接受着一切有益的外来文化,促进了中外文化融合,留下了不少对外文化交流的千古佳话。当然,学习借鉴并不是盲目模仿、照抄照搬,而要从我国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对外来文化进行具体分析,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择善而从,既大胆吸收借鉴一切有利于我国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和优秀成果,又始终坚持自己的理念、信念和原则,有效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中华文化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以让世界了解中华文化、喜欢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文化。现在,纪念孔子已经开始成为一项全球性的文化活动,孔子学院也已经成为传播中国文化、推广汉语教学的一个重要载体。这是对东方智慧、中华文化的认可。

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结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揭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内在结构,不可或缺。笔者认为,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人文关怀为核心的价值主体、以和谐生活为核心的社会实践等,它们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多功能传承结构,包容着精神层面系统、价值层面系统、实践层面系统等在内的开放型庞大体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族精神。这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它是一种思想整合力量,是一个民族在艰难困苦环境中繁衍、发展、壮大的精神血脉,是激励民族成员为美好目标而奋斗的精神动力,也是连接民族成员的精神纽带和激发民族认同感、自豪感、责任感的精神源泉。一个民族没有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团结统一的精神。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从遥远的古代起,我国各族人民建立了紧密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共同开发了祖国的河山,2000多年前就形成了幅员广阔的统一国家。悠久的中华文化,成为维系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牢固纽带。团结统一深深印在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中。中国历史上虽曾出现过暂时的分裂现象,但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始终是中华民族历史的主流,是中国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

——爱好和平的精神。我国先秦思想家就提出了“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的思想,反映了自古以来中国人民就希望天下太平、同各国人民友好相处。中国人民从近代以后遭受战乱和贫穷的惨痛经历中,深感和平之珍贵、发展之迫切,深信只有和平才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发展才能实现人民丰衣足食。当今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类社会和平发展的崇高事业前景光明。同时,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南北差距继续扩大,人类社会需要认真对待种种矛盾的现实挑战。中国将力所能及地承担更多国际责任,并为世界和平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勤劳勇敢的精神。据古文献和考古发掘证明,从很早的古代起,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在这块广阔的土地上辛勤劳作,生息繁衍。在中华民族辛勤劳作的历史上,有素称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有许多平凡而伟大的劳动人民和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和艺术家。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用勇敢抗争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历史中,产生了许多勇敢的“士兵”和民族的英雄。近代中国虽屡遭列强欺凌,国势衰败,但经过全民族的百年抗争,又以巨人的姿态重新站立起来。中国人民勤劳勇敢的民族精神具有坚不可摧的力量。

——自强不息的精神。我们的先哲通过观察宇宙万物的变动不居,提出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成为激励中国人民变革创新、自强不息的精神力量。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是中华民族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结果。近百年来,为了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境遇,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发奋图强的斗争。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首先提出“振兴中华”的口号。他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并把中国建设成为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今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引下,我国人民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在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进入了百年来发展的最快最好的时期。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主体。文艺复兴时代对价值主体的人本主义解释,成为此后一系列重要社会科学能够有所发现和取得成果的重要原因。但这并不是西方文明的专利,而是东西方文明的共同结晶。中国传统文化也并不是像西方哲学家所批评的那样“不重视探讨价值主体”,而恰恰早从先秦时期起就已经把握了“天人合一、惠鲜鳏寡、仁者爱人、互助相扶” 等人文关怀之价值主体。

——天人合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西方社会的“勘天”(战胜自然)之说,备受赞扬。但是,它只一味强调“勘天”,把事物推向极端,结果导致了对自然的破坏,人类生存条件的恶化,昔日的茂密森林“竟因此而成为荒芜不毛之地。”然而,在古老的中国哲学中,却建立了以荀子的《天论》为代表的更为高明的“勘天”之说。有人把荀子的“勘天”说与西方的“勘天”说相等同,这实属误解。荀子的“勘天”说较之西方高出一筹。荀子既强调了“制天命而用之”,即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也强调了“天行有常”,“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即要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至于“天人合一”则是中国传统哲学中一个最基本问题、一种更为独特的全面的观点,它所强调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已经成了当代人类的共识,也是全世界都可以普遍接受的现代行为规范。

——惠鲜鳏寡。在对待贫弱者的态度上,西方社会往往推崇丛林原则,把动物界弱肉强食的法则移入到了人类社会,甚至出现“人对人是狼”的局面。然而,中国早在上古时代,就有了“古先哲王,用康保民”的思想,就有了专司“宽疾”职责的官员,历朝历代都有专管鳏寡孤独者的慈善机构,这些机构都由政府划拨经费,由专人管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而在欧洲,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出现救济院之类的慈善机构,如1780年瑞士人创立的残疾人福利院。

——仁者爱人。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西方社会强调战争、对立。“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它使一些人成为神,使一些人成为人,使一些人成为奴隶,使一些人成为自由人。”而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既强调对立更强调和谐,孔子的众多言论中论述最多的是“仁”,在《论语》中达109 处,是孔子哲学体系的核心。何谓“仁”?“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墨子·兼爱》更主张“爱无差等”,要求“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等等。对此,连西方人也赞不绝口。虽然亨廷顿鼓吹“文明冲突论”,但他在《再论文明的冲突》中也不得不承认有“普世文化”。可以说,“仁者爱人”就是东西方都可接受的普世文化和普适智慧。

——互助相扶。在人与市场的关系上,西方社会过分强调市场竞争,不大讲究互助相扶。实际上,互助是竞争的对立面,双方有着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中华民族素以“互助”、“善邻”、“相扶”等著称于世。“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红花虽好也要绿叶扶持”等俗语,生动地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互助相扶。对此,孙中山先生有过精彩的论述。在他看来,人类虽是从动物进化来的,但并不具有“好争斗”的兽性;“论力”原始人斗不过凶猛的野兽,“论智”讲“互助”,则凶猛的野兽“敌不过人”,人类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就在于“论智不论力”,人的本性就在于“贵互助不贵争斗”。在公共生活当中,任何人都具有助人为乐的倾向,而且是能够做到的。如老弱病残、妇幼会有人相助,突然病倒、车祸、海难也会有人救助,面对公共生活中随时会出现一些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和事,需要人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发扬一人有难大家相扶的友爱精神。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和谐生活。和谐生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最具感染力的部分。古往今来,无数圣人先哲、仁人志士都以追求社会和谐、天下大同为己任,提出过一些乌托邦式的美好构想,勾勒出自由安祥的美好画卷。追求和谐生活,对社会实践所起到的精神凝聚、矛盾调解、交汇融合作用,不容磨灭也不可忽视。但是,和谐生活的思想根基却是和谐文化。没有和谐文化,也就不可能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追求。无论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是人与人的团结和睦,乃至人自身的心理和谐,都离不开和谐文化的引领。

——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是“和”、“和谐”、“和合”。 和者,和睦也;谐者,相合也。和谐的人际关系就是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这早在《左传》中就有记载:“八年之中,九合诸候,如尔之和,无所不谐。”到了孔子,则提出了“和为贵”、“和而不同”、执两中用的“中庸”思想。荀子说 “和则一,一则多力”,孟子讲“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和谐文化,凝聚家庭、敦睦邻里、善待他人,成了中国人处理复杂人际关系时所秉承的基本法则。勿庸否定,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有着明显等级差异的社会,传统文化强调不同社会身份者的和谐相处,将仁爱方法、忠恕之道、以及“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朋友有信”等和谐文化贯彻到了极致。所以,和谐的人际关系,就是人们处于顺和、协调、稳定的状态,它以互助融洽人际关系、以和解处理人际冲突、以沟通实现人际和谐。

——和谐的社会理想。中华民族素有追求“大同”、“小康” 社会理想的光荣传统。孟子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进行了描绘,墨子张扬“兼爱”、“非攻”,佛家张扬 “因缘和合”,法家张扬“刑主仁辅”,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阐述了修身处世、治国安邦的和谐思想,影响深远。到了洪秀全,提出要建立“务使天下共享”,“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社会。康有为在《大同书》中,则提出了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孙中山强调“抱持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与夫《革命方略》所规定种种建设宏模,必能乘时一跃而登中国于富强之列,跻斯民于安乐之天也。”“安乐之天”,即和谐之社会。而我们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个充满活力、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并形成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和谐的国际架构。中国传统文化自古认为世界应是一个和谐整体,这个观念深深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思想和行为,成为中国人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乃至国与国关系的重要价值观,并浇铸出中华民族与多极世界相互交往的民族禀性。这种民族禀性培育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是一条贸易之路、文化之路、和平之路,铭刻下中国古人追求同各国人民友好交流、互利合作的历史足迹。中国明代著名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远涉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展现的是中华灿烂文明和先进科技,留下的是和平与友谊。中国人民尊重不同文化、不同观念,注重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实行睦近交远。中国主张和谐的国际架构,愿同世界各国长期友好相处、平等互利合作,走和平发展道路。

三、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障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既要靠资金投入,也要靠政策支持、法律保障。必须制定和完善文化管理、文化开发、文化产业、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形成有利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

以文化管理政策规范传承体系建设。这是多方面的、全方位的政策体系建设,既包括普查、整理、鉴定和研究政策,也包括继承、传播、利用和发展政策。这一系列管理政策,必须做到举措周全、方法得当、管理规范,使优秀文化传承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一是建立权威的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政府并不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主体,而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主体。政府的职责不是亲自传承优秀文化遗产,而是尽可能多地利用自己的行政优势,去鼓励、推动、帮助、协调民间社会的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二是建立优秀的专家学者管理制度。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一大批从事传统文化研究的专家和学者,这是传承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应该充分利用他们的优势,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依据。三是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要明确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知识产权主体、客体及内容,确立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使用许可制度,对民间传统工艺、民间绝技的保密,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艺术资料出境的限制,对著作权转让的限制等等,都是不容忽视的文化传承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常规的管理人才培训制度。文化传承离不开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参与,必须建立系统的文化管理人员的培训体系,由各类专家传授文化管理知识和方法,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辅导,定期实地考察各类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

以文化开发政策拓展传承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的显著特点是它必须依附于个体的人、群体或特定区域、空间而存在,是一种“活态”文化,因此除了通过收集、整理、保存那些物质性的载体或通过记录、复制手段将其物质形态化以外,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制定和落实开发政策,切实保障传承、教育等手段使之在个人、群体、区域或社会中得到现实的延续和发展。一是民众参与,适度开发。民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才可能使我们的保护和开发取得真正的效果。应该形成一个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学界全力指导和帮助,民众积极参与和配合的保护和开发优秀传统文化的局面,来实现我们保护和开发的目标。要在政府相关政策的规约和指引下,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开发与利用遵循适度性原则,防止过度开发和损毁性的利用。因为各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都是有限的,有的开发与利用的条件是成熟的,稍加市场运作就可以开发;有的还不太成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利用。二是分步实施,系统开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所涉及的领域众多,内容复杂,覆盖面广,任务艰巨,需要投入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要在短期内完成或取得重大的突破是很难的,必须高起点、高规格、高要求地搞好顶层设计,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系统开发原则,既体现出系统开发的整体性、又体现系统开发的阶段性,使保护和开发方式具有民族创造性和地域独特性。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不搞单一化的保护和利用模式。在时间上,与时俱进地把握文化遗产分类,杜绝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开发中的短期行为;在空间上,有效整合各种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实现保护和开发的良性互动。三是国际合作,防止侵害。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也是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开发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宝贵丰富的中华文化遗产,既是中国人民引以自豪、倍加珍视的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需要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在交流与合作中,要防止文化侵害。有些境外人员出于各种需要进行文化采风,以很少的投资窃取我国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甚至轻易就窃走了民间的某种技艺,对此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要与合作国家共同遵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约法,共同监督与制裁文化侵害的不法行为,守护和提升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以文化产业政策促进传承体系建设。文化产业也称“文化工业”,是指以物化的文化产品和各种形式的文化服务进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产业部门。文化不只是花钱,它还能赚钱,它通过组建文化产业、生产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来创造经济效益,实现文化的有形价值和隐形价值。文化产业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厚重铁甲撞开高新科技大门,以人类智慧的不竭油料推动知识经济的强大引擎,以数字化的坚硬履带碾过肥沃的文化平原,为人类开辟经济腾飞的广阔道路。要继续坚持以市场为主导,通过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和有序的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的骨干作用,保护好、引导好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迅速壮大我国文化产业的规模,使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要加强与国外知名文化机构的合作,着重抓好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影视剧、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进一步扩大我国文化传播范围。

以文化创新政策支撑传承体系建设。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是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在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同时,大力推进各方面的制度创新。要加快建立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体系,使企业成为文化创新投入的主体、实施文化创新项目的主体、文化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以企业为纽带推动文化在与市场、科技和产业的结合中不断创新。要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新特点和审美情趣的新变化,不断推进文化内容形式的创新,推动不同艺术门类和文化活动相互融合,积极运用声、光、电等手段提高传统文化的表现力,实现题材体裁、风格流派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文化博览、动漫游戏、数字传输等新兴产业,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实施重大文化工程,调动各方面力量,整合优势资源,集聚各领域最新的创作理念和创作方法,以项目为平台带动文化创新。鼓励探索与市场接轨的商业模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内容集成、加工、制作、传播的生产机制,打造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影响的文化品牌,满足群众的现实文化需求,引导和开发群众的潜在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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