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系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4]15号)的要求,现将我院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工作各项职责划分如下,请各部门按时完成。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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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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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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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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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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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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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学时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各种档案材料,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检查。
2.结合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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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学生处
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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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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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负责,做好审查复核过程及结果记录,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
复核存在疑点的学生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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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身份信息核实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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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招生报名及录取期间发生的数据错误或缺失的,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修正或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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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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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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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发生数据变更的,不予办理报到和学籍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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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和专业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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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通录取的新生进行数学、英语课程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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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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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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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成绩明显偏低的学生要与高考成绩比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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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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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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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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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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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是否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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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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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及网上标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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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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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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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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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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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录取名册和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及时进行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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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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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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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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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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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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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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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教育厅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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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