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平安校园”工作建设,加强安全管理,努力开创学院各项工作新局面,建设一流高职强校,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各部门、各单位2013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2月10日—20日自查;
2013年12月24日— 26日检查组检查。
二、组织检查部门
办公室、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处等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检查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听汇报、查记录、实地检查打分、随机提问等方法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学院下发的“平安校园”工作检查考评表(一)、表(二)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打分。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是我院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各部门、各单位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系(院)、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全院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系(院)、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查缺补漏,狠抓落实。
3、抓好奖惩,赏罚分明。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学院将对“平安校园”建设评估检查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平安校园”迎评工作将与年底评功评奖、评选先进挂钩,坚持“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并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晋职调级、评功评奖资格。
烟台职业学院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