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了做好2013-2014学年度学生收费工作,请各系(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并督促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在校生免交住宿费问题
1、请各系放假前(7月5日前)将本系新学年度不住校或已经办理实习不/需要住宿的学生情况统计好报财务处,财务处统一报院长审批办理免交手续。(统计表应包括新学年所有不住校学生;整个班级离校实习的只需报不住校班级即可)。
2、如有假前暂不能确定是否离校的学生,请开学后一周内将名单补报给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请院长审批办理免交手续。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确定离校时间的学生,需要办理免交住宿费或者退费的学生请各系自己办理申请,由院长签批后报财务处备案。
二、关于在校生新学年收费办法
1、请各系在校生于8月23日(尽可能提前)前按照新学年度应交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总金额将款项足额存于财务处为其办理的本人有效建行卡上(银行卡有变动的请学生本人到财务处综合科办理变更)。我们将于8月24日委托银行代扣学宿费。
2、请通知学生记住存款的时间,以免错过代扣时间。收费票据开学后发给各系院转交学生本人保存。
3、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收取现金。
三、关于银行卡的保管使用
由于学院规定,从现在开始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报酬、退学退费等所有发放款项一律打入银行卡,不再发放现金,请没有办理过建行卡或建行卡丢失的学生,请本人带身份证到建行营业厅办理银行卡,办好后到财务处办理登记,以便收取学费及发放款项使用。
四、收费的范围
财务处本次扣缴主要是收取2013-2014新学年度在校生的学费住宿费,学生只需打上本学年应交学费、住宿费金额。如有希望一并将以往欠费扣缴的学生请提前通知财务处以便确认收费金额。
为确保您的建行卡有效,请银行卡尚未开通使用过的学生,在存学费的同时预存上银行卡年费,按照银行规定,银行卡第一年免年费,第二年起每年银行收年费10元。
在此,对于在以往年度给予财务收费工作大力帮助和支持的各部门、各系院领导、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