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烟台职业学院2011-2012年度五四评优活动方案

作者: 时间:2012-04-10 点击数:

        2012年,全校师生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为宗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树立和宣传我院青年的先进典型,展示我院青年的青春风采,更好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发奋学习,矢志创新,奋发成才,学生处(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五四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比原则
按照团的基层建设要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中求发展、创新路的总体要求,把是否在本支部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是否为广大团员青年的成长进步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作为评价基层团支部的根本标准,评出烟台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五四奖章获得者、学雷锋标兵、学雷锋先进集体。要突出其在全校团员青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事迹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各系部团总支要做好分层次、有步骤的评比考核工作。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1、思想教育
主动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青年团员关心时事政治,学理论、用理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目标和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加强青年学生心理素质锻炼。
2、组织建设
(1)严格依据《团章》、《基层团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有完整的团总支组织机构和部门设置,各基层团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按期换届。
(2)有严格的入团程序。
(3)有团员登记制度。
(4)团员日记、团费收缴、团支部活动正常,支部手册、团总支工作手册填写正常。
(5)有推优入党的程序规定。
(6)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3、校园文化建设
(1)重视学生文化艺术素质的培养,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艺术活动。
(2)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文化艺术活动。
(3)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各项活动能和本系专业紧密结合。
4、志愿实践
(1)重视团员青年社会实践,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志愿实践活动。
5、宣传阵地建设
(1)重视宣传阵地建设,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2)配合学院做好宣传工作。
(3)遵守宣传阵地管理规定,不乱张贴、不滥用宣传栏,对宣传内容进行监管。
6、完成上级团委工作
主动承办院团委各项活动,并出色完成任务的。围绕院团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本系团工作。准时出席团的各种工作会议,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7、特色工作
各团总支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结合学院自身特点,开展各项有利于促进良好学风形成,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大学生成才就业的各项活动。
(二)评选程序
1.申报:各参评团总支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在工作总结基础上,向学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2.评比:根据团总支申请,结合各系团总支的日常工作,给系团总支评定打分。评比由院团委检查评定和互评投票两部分组成。评比按照百分制量化打分,其中检查评定占70%,互评打分占30%。互评打分由各系团总支根据互评交流材料完成。
3.团委审批:检查评定与互评打分两项相加为最后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评分后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及意见反馈。无异议的审批为“五四红旗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按期换届,经民主选举产生;班子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2.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工作制度健全有效。
3.团员积极履行义务,有正常的组织生活及团支部活动。
4.支部团员自觉起到模范作用,没有违纪处分现象。
5.组织工作得力,能坚持定期组织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具体明确,团员评议详细,并有书面总结材料。
6.团支部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优良。考试及格率达90%以上,无考试作弊现象
7.团支部无人加入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8.能够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9.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特色工作,主题团日活动质量高,收益大,覆盖面广,并有详实的文字总结材料。
10.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资料保存完好。
(二)评选程序
1.申报:各参评团支部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在工作总结基础上,向所在系提交书面申请。
2.系初评: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各系团总支对各团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报学院团委办公室。
3.团委审批:在各系团总支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学院团委对申报团支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批为先进团支部。
 
三、五四奖章获得者
(一)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2、学习成绩优秀。
3、在团的工作、社会工作或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评选程序
1推荐:各基层团组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
2、初评:系团总支进行初评后,本人填写相应推荐材料,报院团委。
3、终评:院团委评审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四、学雷锋标兵
(一)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党、爱人民的高尚境界和追求;
       2、具有艰苦奋斗的“傻子”精神、勇于拼搏、自立自强、甘于奉献;具有勤奋学习的“钉子精神”、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成绩优秀。
       3、关心他人、助人为乐、舍己为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实践者;
       4、具有爱岗敬业的螺丝钉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事迹突出,是和谐阳光校园文化的倡导者和参与者。
     (二)评选办法:
      个人总结,申报,经由班级团支部审查讨论推荐,团总支审核后统一上报,由学院团委组织审核后报送学院审查批准,并公示。
    五、学雷锋先进集体
(一)评选标准
1、积极宣扬雷锋精神,方法多样,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性。在社会或校园中产生一定的影响。
2、在 “最美丽的瞬间,雷锋就在我身边”摄影大赛及 “雷锋在行动”优秀刊板评选活动、主题团日活动表现突出。
(二)评选办法
1.申报:各参评团总支写出学雷锋活动月工作总结,向学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2.评比:根据团总支申请,结合各系团总支工作,给系团总支评定打分。评比由院团委检查评定和互评投票两部分组成。评比按照百分制量化打分,其中检查评定占70%,互评打分占30%。互评打分由各系团总支根据互评交流材料完成。
3.团委审批:检查评定与互评打分两项相加为最后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评分后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及意见反馈。无异议的审批为“学雷锋先进集体”。
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要与总结工作相结合,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五四奖章获得者、学雷锋标兵、学雷锋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字数1500—2000左右,事迹要求真实,42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一、二、三、四、五)、申报事迹书面材料及电子稿报团委办公室
2本次评选活动是树立新一代大学生形象的活动,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要结合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挖掘同学中间的自强不息、奋进成才、志愿服务的典型事迹,给予表彰鼓励。评选工作要注重实效,真正把成绩突出的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
附:
表1、烟台职业学院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表2、烟台职业学院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表3、烟台职业学院五四奖章获得者申报表
表4、烟台职业学院学雷锋标兵申报表
表5 烟台职业学院学雷锋先进集体申报表
 
 
 
 
 
 
 
 
 
 
 
 
 
 
 
 
 
 
 
 

版权所有:烟台职业学院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2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