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11-27 点击数:
各系: 按照《烟台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试行)》(烟职院字〔2019〕60号)文件要求,请将应届毕业生前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排名公示,并于12月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经分管教学主任、系主任签字后交至测评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tkwk@163.com。
教务处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成绩汇总表(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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