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生化工程系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 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人对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 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必须单独存放在安全柜中,且实行双人双锁制。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上级领导的签字批准,领用危险药品时必须有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同时在场,并认真填写危险物品领用单,签署姓名。
第五条 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 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烟台职业学院 食品与生化工程系 2023年09月
附表:
易燃液体
特 性 |
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燃烧。 |
常见试剂 |
石油醚、氯乙烷、溴乙烷、乙醚、乙醛、汽油、松节油、二硫化碳,甲醇、乙醇、 丙酮、乙酸乙酯、苯、甲苯、二甲苯等。 |
保存措施 |
阴凉通风,室温不宜太高,要跟其他可燃物、易发生火花的器物和氧化剂 (如氯酸钾、高锰酸钾、过氧化钠等)隔离存放。 |
易燃易爆固体
特 性 |
遇水反应猛烈,发生燃烧、爆炸。 |
本身是炸药或易爆炸物。 |
跟空气接触时 氧化而自燃。 |
受热、冲击、摩擦、跟氧化剂接触会燃烧、爆炸。 |
常见试剂 |
钾,钠、钙、氯化钠、碳化钙、磷化钙、硅化镁等。 |
硝化纤维、火药棉、苦味酸、T.N.T.、雷汞等。 |
白磷。 |
红磷、硫。 镁粉、锌粉、铝 粉、萘、樟脑等。 |
保存措施 |
钾、钠放在盛煤油的瓶里,其他装瓶后密封,放在干燥器里。 |
保存在阴凉、干燥处。 |
瓶装,浸没在 水里。 |
保存在阴凉处,跟氧化剂分开存放。 |
剧毒危险品
特征 |
进入人体消化道,微量就能引起中毒,以致死亡。 |
常见试剂 |
氰化钾、氰化钠、氧化砷、白磷、氯化汞等。汞、液溴、硝酸汞、氯化钡。 |
保存措施 |
保存在阴凉干燥处,跟酸类隔离,专柜加双锁,专人负责。双人收发。 |
强腐蚀性危险品
特 性 |
对乙人体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有强烈腐蚀性的液体和固体。 |
常见试剂 |
液 体 |
固 体 |
浓硫酸、发烟硝酸、浓盐酸、氢氟酸、氢澳酸、醋酐、液溴。 |
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硫化钠、无水氯化铝、三氯化磷、苯酚。 |
保存措施 |
保存在阴凉通风处,跟其他药品隔离放置。用抗腐蚀材料做器架,其中发烟硝酸和浓淡的瓶外垫沙放置, |
强氧化剂
特 性 |
结构上属过氧化物或强氧化性的含氧酸盐。 |
常见试剂 |
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硫酸盐、硝酸铵、硝酸钠、硝酸钾、硝酸铅、一锰酸钾、重铬酸钾、氯酸钾等。 |
保存措施 |
保存在阴凉通风处,跟酸类、木屑、炭粉、金属粉、硫化物、糖类等易燃物分开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