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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拟参评副教授、教授职称的人员提交材料的通

作者: 时间:2014-10-15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14年省教育厅关于职称申报的要求,我院已将拟参评副教授、教授职称人员的学术成果提交了学术检索,现学术检索报告已发给本人, 根据学术检索结果,我院现在开始组织2014年教师系列副教授、教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我院《2014年职称评审推荐办法》和《关于职称评审推荐办法有关政策的补充说明》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术检索结果,做好以下工作:
1、我院10月11日学术检索结果已经公布,请各部门各单位通知提交论文检索老师登陆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http://www.sdjyrs.gov.cn/index.html查看个人检索结果。
2、通知本部门拟参评副教授、教授职称且学术检索通过3篇人员提交个人材料。平转副教授的人员暂不提交材料。(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主要代表性学术成果重合率【即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否则将不再受理个人职称申报。)
3、对本部门符合条件拟参评副教授、教授职称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上报有关部门。
4、填写《拟参评人员申报意见表》。
5、拟参评副教授、教授职称的人员相关材料均须于2014年10月15日上午1:40—4:00提交到相关部门(行政办公楼606),材料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民主测评统计表交教务处,其他材料交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补交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今年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为教职工负责的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快速有效的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
1、《烟台职业学院2014年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2、《2014年职称评审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
 
联系电话: 6927131      联系人: 韩琦
        
 
 
 
 
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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