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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9-12 点击数:

 

各系:
年度质量报告已成为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完成的常规化工作,为做好2013年质量报告,先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院质量报告按系、校两级进行,在系质量报告的基础上完成全院的报告;
二、每个系完成一份质量报告,在各系网站和学院网站专栏中对外发布,使之成为教学成果和对外宣传的发布窗口;
三、各系向学院推荐教学改革、培养质量、优秀毕业生、学生参与的重大社会活动、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案例,优秀案例入编学院报告;
四、报告的期限从2012年8月31日至2013年8月31日;
五、中国高职高专网设质量报告专栏,可学习参考;
六、各系报告10月15日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联系人:宫蓉
教务处 2013年9月12日
附:烟台职业学院**系2013年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
 
烟台职业学院**系2013年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
一、系基本办学情况
二、培养路径
1、校企合作
2、专业建设
3、课程改革
4、师资建设
5、实训基地建设
6、校园文化
三、培养成果
1、技能大赛成果
2、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3、社会服务
4、优秀毕业生
5、社会反馈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麦可思报告及自查问题
2、改进的措施
 
提示:
1、质量报告主要反映人才培养及其成果,回应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关切,不应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
2、报告中可插入表格、图示、照片,以简明形象的方式表达。
3、人才报告中应该有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
4、报告完成后须经领导审核,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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