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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10-06-11 点击数:

为了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综合竞争力,尽快实现由做大向做强、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的转变,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十一五”期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结合我院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发展目标

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强校的方针,以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为基础,以培养骨干教师为突破口,以双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学高技强、勇于创新、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为开创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新局面,全面完成“2123”教学工程的各项任务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到2010年,教师总数达到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标准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数量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40%以上;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40%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在全院造就一支200人左右教学水平高、实践技能强的骨干教师队伍。在努力提高院级“教学名师”水平的基础上,争取1名国家级、2名省级“教学名师”。

二、加强师德建设,强化责任意识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教师队伍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大力提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师德,形成治学严谨、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良好师风。认真落实《烟台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采用学生评议、教师互评、督导检查等多种考核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晋职评优的重要依据。开展评选“师德标兵”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对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师,在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加快专业带头人培养,造就骨干教师队伍

抓好骨干队伍培养,是当前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培养一批教学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逐步壮大骨干教师队伍。每个专业都要有1-2名专业带头人和若干名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应具有德才兼备的综合素质,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既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有较强的实践技能。修订完善《烟台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办法》。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要引入竞争机制,按规范的程序进行,既要考虑资历,又要注重实际业务能力。要研究制定能够科学考核教师业绩的评价体系,采用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成绩突出、出类拔萃者破格聘用,业绩平庸、无所作为者自然淘汰。要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每两年评选一次院级“教学名师”,积极创造条件选拔培养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对专业带头人赋予一定的职责,实行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制。专业负责人承担专业建设、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管理等工作;课程负责人承担课程建设、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及考试方法研究等工作。

四、抓好双师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建设一支教学水平高、专业技能强的双师队伍,是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关键因素。到2010年每个专业至少应具有2名“双师型”教师,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70%要达到双师素质要求。“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同时具有与所从教专业一致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同时获得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能证书(含企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或有两年以上企业第一线实际工作经历,以及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出台《烟台职业学院关于教师双师素质培训及生产实践的管理办法》,把专业实践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把是否达到双师素质要求,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必须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新调入或引进的专业课教师在两年内须参加不少于4个月的生产实践。积极争取政策、创造条件,鼓励教师考取技师、高级技师或第二专业技术职称。可采用学校派出进修、个人自学或到企业实践锻炼等形式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对于考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应具备承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能力,把开发综合课程、模块化课程和组织项目教学作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方向。要切实贯彻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使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系(院)要根据专业发展和教学要求,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校企合作单位或对口企业进行实践。通过实践,加快知识更新、熟悉企业环境、理解掌握企业岗位对专业职业能力的要求。把实践锻炼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抓好考核评价,建立教师实践档案。要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鼓励教师在生产、技术、管理、科研等方面与企业合作,实现产学研结合,与企业联合进行的课题,学校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构建师资队伍梯队

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是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院有关部门和各系、部(院)都要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规划,青年教师也要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对近五年引进或调入的青年教师普遍进行一轮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学基本理论、教师职业道德和高职教学方法。实行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选拔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通过传帮带,尽快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每两年举行一次“中青年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使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学骨干脱颖而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对近几年引进的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要加大培养力度,安排他们承担骨干课程的授课任务,支持他们参与教研和科研项目。制定实施研究生享受待遇与贡献挂钩制度,实行目标管理,提高他们的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发挥他们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六、发挥兼职教师作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兼职教师是我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将有利于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学研结合、改善师资结构。进一步完善《烟台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从校外企业及社会中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要全面考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按照择优的原则聘用。把业务能力强、知名度高、同时又熟悉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充实到专业建设委员会中,发挥参谋和顾问作用,请名师专家到校举办讲座,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参与实践教学。要加强对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与他们签订协议,建立工作档案,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实施必要的监督,对于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的兼职教师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较大的兼职教师及时予以解聘,努力建立一支稳定的达到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标准要求的兼职教师队伍。

七、完善考核制度,形成有效机制

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师考核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要研究探索适应高职教育特点的教师业绩考核办法,采用以学生评教为主,教师、专家、领导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力争使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升、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评聘分开、聘约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可优先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应按规定降级聘用或待聘。要把教师参与教改、教研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任中级职称期间至少应参与一项院级以上教改项目或精品课建设,作为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条件之一;任副高级职称期间至少应主持一项院级以上教改项目或精品课建设,作为晋升正高级职称的条件之一。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

八、提高认识,加强对师资队伍建设的领导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实现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的前提条件。未来高职院校的竞争集中体现在人才培养质量上,而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关键取决于教师的水平,全院上下要提高对师资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将教师的引进、培养、管理、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学院有关部门和各系、部(院)要根据学院“十一五”规划,对师资队伍建设进行具有前瞻性的研究,按照专业建设与发展的要求对师资进行科学配置,对每位教师都要制定培养计划,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教师总量和结构的确定,坚持既满足需要又注重效率的原则。今后学院增编的指标主要用于引进急需、紧缺的教师。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把师资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事关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大局。全院要真正树立“人才是财富、人才是资源”的观念,用事业吸引人,用真情凝聚人,用政策激励人,用机制稳定人,营造一个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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